此地官宣!老人住院,子女享10-20天护理假
近日,云南省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发布会公布:《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为持续保障老年人权益,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子女护理老人享受与工作期间相同待遇
《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明确,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的用人单位应当支持护理照料,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20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
建立慢性病患者门诊长处方机制 满足老年人需求
这些公共服务 可享受免费或者优惠
根据《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老年人持居民身份证或者老年优待证等有效证件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后,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优惠乘坐市内轨道交通工具。倡导老年人非交通高峰时段出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给予补助。
80周岁以上老年人,持居民身份证或者老年优待证等有效证件进入公园、旅游景区(点)的,可以带1名陪护人员免费进入。年满8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老年人享受高龄保健补助;年满100周岁的老年人为寿星老人,享受长寿补助,由民政部门颁发百岁寿星荣誉证。补助标准由民政、财政部门拟定,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
老年人持居民身份证或者老年优待证等有效证件
享受下列公共服务优惠或者优待
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的 将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管理
根据《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将其纳入社会诚信体系进行管理:对老年人负有赡养、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的;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的;侵害老年人财产权利、居住权利的;不按照规定给予护理时间的;其他严重损害老年人权益的。
通过会议、讲座卖商品
老年人7天内可无理由退款退货
《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明确,禁止以欺骗方式诱导老年人消费。市场监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老年人预防诈骗知识宣传活动,及时制止、举报向老年人恶意推销保健品、食品、药品、器材、器械等产品或者服务的行为。
经营者通过会议、讲座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向老年人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老年人或者其授权的人有权自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之日起7日内,提出退款退货或者终止服务,无需说明理由。
金融机构应当向办理转账、汇款或者购买金融产品等业务的老年人提示风险,按照规定对老年人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并建议其成年子女或者亲属陪同。
(来源:央视新闻、工人日报)
编辑:任诗音
统筹:周文君
编审:田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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